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筑教科通〔2016〕2号
关于开展2016年贵阳市市级教育科研课题
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区(市、县)教育局、教研室,市直属单位和学校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行政决策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、促进教育内涵、均衡发展中的智囊和引领作用,更好地为政府、学校、教师做好服务,按照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,对2016年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进行了调整,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类别及要求
本年度市级教育科研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。
重点课题主要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,为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教育局重大战略部署提供决策参考。
重点课题设有课题指南,申报人须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,确定研究课题的选题,最终经过评审择优,共推出10项重点课题立项。
立项重点课题有一定的经费ror体育支持。重点课题具有时效性,因此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,最多不超过两年。
一般课题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,通过课题研究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,申报人结合校本实际,找准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、热点问题,自行确定选题。
申报要求,按《贵阳市教育科研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二、申报对象
贵阳市所属的基础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特殊教育、民办教育,以及贵阳市教育局各处室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教研部门、招生办、电教馆、保健所等机构均可申报。
三、申报指标
每一区(市、县)推荐上报不超过10项,其中含推荐农村项目5项(云岩区、南明区、观山湖区不受此项目限制);市直属单位、学校每校限报2项;“京筑合作学校、大型民办学校及“三名”工程领衔人可不占区(市、县)或学校指标,可独立申报一项课题。
已承担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所有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,但其他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可独立申报。
以上指标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申报时比例不限。
各区(市、县)、直属学校作好本辖区、本学校的初评工作,择优等额上报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课题申报人需填写《贵阳市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(附件1)一式三份;《课题设计论证》活页一式三份,课题设计论证单独装订。按栏目要求填写,填写要完整清楚。
课题申报者需将所有申报材料装于1个资料袋中,并在其封面粘贴“申报2016年贵阳市市级课题资料基本信息表”(附件3),经所在单位审核后,逐级报送。
纸质版《贵阳市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和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,A3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。《课题设计论证 活页》每份单独装订。凡格式不符的,初审时即淘汰。
(二)《贵阳市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须经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、领导审核、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;区(市、县)所属学校,经单位审核、盖章后,还须经区(市、县)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评选、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统一上报。
(三)各区(市、县)、直属学校申报时,须汇总一份“2016年贵阳市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”(见附件2)。上报材料时,由各区(市、县)教研部门统一推荐上报;市直属学校课题申报由学校统一上报;京筑合作学校、大型民办学校及“三名”工程领衔人申报一并纳入所属区县或直属学校一起汇总上报。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五、课题管理
(一)按照课题三级管理的原则,各区(市、县),直属单位或学校推荐的申报课题必须是区(市、县),直属单位或学校已经立项或准备立项的课题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
1.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2.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3.已承担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;
4.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;
5.未按规定申报程序申报的课题。
六、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
时间:2016年4月11~13日(过时不候)。
地点:市教科所四楼行政办公室陈媛老师(电话:85817117)收
联系人:厉老师:17785163809
七、其他
1.课题申报工作不缴纳评审费。
2.该项立项评审工作,委托贵阳市教育学会承办。
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2016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