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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处--心理咨询岗位职责

发布时间:2015-07-20 来源: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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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:1人
1、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奉献时间和精力,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。
  2、遵循“尊重理解、真诚保密、助人自助”的辅导原则,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,完成咨询记录。
  3、守时守信,热情服务,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,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的声誉。
  4、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,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、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。
  5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。对来访者有关资料、案例予以保密;单独保管,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,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。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,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写作等工作时,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(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)。
  6、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,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。
  7、危机干预:在心理咨询过程中,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,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(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)。
8、定期组织上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,指导心理实习生开展工作。
9、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档案,收集、整理常规管理材料。
10、协助德育主任制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咨询室、心理健康活动的相关制度。
11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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